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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华汇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新空间热源厂凯盛源B区换热站节能水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18-10-08

哈尔滨华汇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新空间热源厂凯盛源B区

换热站节能水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华汇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新空间热源厂凯盛源B区换热站节能水泵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公司会议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哈尔滨华汇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哈尔滨华汇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新空间热源厂凯盛源B区换热站节能水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华汇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新空间热源厂凯盛源B区换热站节能水泵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人方式:公开招标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落地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招标内容:新空间热源厂凯盛源B区换热站节能水泵(循环泵、补水泵、分布式水泵)

2.6交货时间:要求现货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统一标准;

3.8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同时还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基本开会许可证,具备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参加本次投标前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2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先后顺序为准),制造企业技术应居于国内中高档水平,拟投标货物应为名优产品,有效的企业统一社会信誉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开户许可证、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在东北地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单位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针对同一产品只接受一家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如是代理商投标需要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次项目投标人所提供任何证件及资料均要真实有效,如所提供任何证件及资料存在虚假伪造行为,招标人将会取消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资格、如中标投标人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8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2015年10月8日-2018年10月8日)至少三份类似业绩:提供业绩明细,合同封面、盖章页、供货范围表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否则为无效业绩

3.9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需具备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10投标人必须具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同等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8日至201810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南直路交口盟科视界12-7号)办理登记。

4.2投标人登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人登记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5)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人资格要求3.4条规定内容的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2015年10月8日-2018年10月8日)至少三份类似业绩:提供业绩明细,合同封面、盖章页、供货范围表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否则为无效业绩

(8)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需具备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9)投标人必须具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同等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注:如若代理商的资格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用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投标报名成功者,请于2018108日至20181012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00时,下午 14:00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南直路交口盟科视界12-7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南直路交口盟科视界12-7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www.tdgcgl.com)网站上发布。

8. 其他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华汇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三路2号

联系人:张部长

招标代理机构: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南直路交口盟科视界12-7号二楼

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0451-8268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