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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改扩建项目杂物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上传时间:2018-11-21

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改扩建项目杂物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DZB-2018-4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改扩建项目的杂物电梯采购与安装,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杂物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改扩建项目杂物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2项目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新华路50号

3采购内容:杂物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估价杂物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21万元

5供货期:2018年12月20日-2019年1月20日,共计31日历天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统一标准

8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基本开许可证,具备制造或代理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参加本次投标前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资质证书: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杂物电梯C级及以上等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杂物电梯C级及以上等级。如为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制造商以上证件

2投标申请人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5年11至今)至少具备3项与本项目类似的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有效的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注:不可涂改

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货物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现场投标登记先后顺序为准),制造企业技术应居于国内中高档水平,拟投标货物应为名优产品,具备有效的企业统一社会信誉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开户许可证、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在东北地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7本次项目投标人所提供任何证件及资料均要真实有效,如所提供任何证件及资料存在虚假伪造行为,招标人将会取消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资格、如中标投标人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21日至2018年112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 时,下午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与南直路交口盟科视界12-7)进行现场报名。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下材料缺少任何一项,获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现场确认时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制造商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制造商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015年11至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资质证书: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杂物电梯C级及以上等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杂物电梯C级及以上等级。如为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制造商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为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货物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现场投标登记先后顺序为准)

注:若为制造商投标可不提供第(6)项材料;其余材料无论是以何身份投标均需按照以上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的,投标报名确认将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否则投标无效。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方式,接收纸质投标文件,请于2018年121314:00时到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与南直路交口盟科视界12-7)进行现场开标。

六、截标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21314:00时(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1314:00时

七、截标开标地点:

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与南直路交口盟科视界12-7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www.tdgcgl.com)个网站上同步发布

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九、其他

9.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ww.court.gov.cn/wenshu.html)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9.2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人: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

人:路科长

单位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新华路50号

招标代理机构:泰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与南直路交口盟科视界12-7

人:周经理

话:0451-82681999